近日,青島市政府公布了《青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具體指導全省緊急事件的風險管控、緊急提前準備、監測預警信息、搶險救援、資源確保和修復復建。依據崗位職責,氣象部門應搞好氣象監測和預警信息確保工作中。
該方案規定市地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創建和健全緊急事件監測管理體系,融合監測信息資源,完善信息資源的獲得和分享體制。各緊急事件的工作職責單位承擔相對應的緊急事件監測信息內容的總結和匯報。各有關義務單位應依據緊急事件的種類和特性,創建和健全基本資料數據庫查詢,健全監測互聯網,區劃監測地區,明確監測點,確立監測新項目,配置必需的機器設備、設備和兼職人員,合理監測和預測分析將會產生的緊急事件。
在預警信息確保層面,該方案規定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創建和健全緊急管理機制,融洽預警信息的公布,運用各種各樣消息方式處理預警信息公布的最后一公里問題。依據緊急狀況、發展趨向和很有可能產生的影響水平,預警信息水準可分成一、二、三、四級,各自為紅、橙、黃、藍,一級為**水準。
預警信息的公布和調節可根據廣播節目、電視機、報刊、通訊、互聯網技術、警報、宣傳車、音箱或機構工作人員逐項通告開展。
據統計,方案創立災害監測小組,機構災難風險性監測,具體指導次生衍化災難的防止,生產調度有關技術性能力和機器設備,監測災難發展趨勢,具體指導災難防御力和風險性問題的監測和預警信息。